2010年3月14日 星期日

往事.5

打電動對我來說,最主要是省錢、省事、尋求成就感的打發時間方式
但是我不大能理解那些喜歡線上遊戲的人的想法

很久以前,我想不出是幾年前了,某天到便利商店買些吃的
結帳時看到,有個遊戲擺在櫃臺上,就只有一張光碟片、少少幾張說明書,跟一張序號卡
好像只要30元吧,100點大概是玩1個星期左右
找了個當時的玉女明星代言,電視的廣告也看不出到底在玩些什麼
那時家裡剛裝好512K的ADSL,那就直接來試試看

遊戲一開始只有3種職業,分配在一個地圖的3個地方
地圖非常大,但是無論走到哪都是差不多的景象,在螢幕的一角有一串很長的X/Y座標
讓人覺得就像是在硬碟的數據裡移動一樣
對於玩習慣日式電玩的我來說,乍看之下好像是很親切的系統
HP沒有了,只要原地不動就會慢慢恢復,但這其實只是個陷阱

是的,算點數的線上遊戲,你只要在線上呆的越久,遊戲公司就賺得越多
所以沒錢可以買藥水的時候,除了發呆還能作什麼?
當然有在玩的人會說,可以找人聊天啊,所以其實重點不是玩遊戲而是聊天,這是本末倒置吧?

要使玩家在遊戲留的更久,還有一個要領,到現在都還有用
那就是讓他們很難提升等級,所以很多遊戲都有死亡會掉裝備掉經驗值
當時的那個遊戲毫不留情的,連等級2都可以扣經驗值,這還只是表面上看的到的部分
因為他們的點數,除了以小時計以外,也可以以天數計算,所以100點大概7天
第1天經過、第2天....奇怪,今天的怪物移動的速度比昨天快?
昨天打兩下還可以跑開,今天會被追上,同等級的怪物生命值都比玩家還高,被追上就是死路一條
最後昨天拿到的裝備跟經驗值就一起還給伺服器
遊戲公司認為玩家今天最好是休息,花兩天的點數時間其實來玩一天就夠了
就像是遊戲公司幫遊戲開了作弊碼,其實玩遊戲的人是在被遊戲公司玩才對
當然有在玩的人會說,可以組團打寶練等啊....我說啊,現實生活中不能選擇自己的角色
難道連個遊戲都得要跟人打關係、言聽計從才行嗎?我沒有這麼喜歡現實的人類生活

經過這麼多年,其實上面提到的很多地方都有改善,我在很多廣告裡看過
像是「開放時間內經驗值n倍」「在XXX,你就是主角」等等
畢竟是廣告語聽聽就好,我還是不喜歡線上遊戲

2010年3月11日 星期四

角度問題?



由於去年才從WIN2000升級到XP,這台印表機得重裝驅動程式
看了列表,有2000、Vista跟WIN7,那麼XP 32bit要用哪一個才對呢?

以我的角度來想,XP應該可以相容2000的驅動吧
所以說下載2000的就對了?錯
實際上用2000的驅動,掃瞄之後看不到任何圖跑出來
正確答案是選Vista 32bit,安裝使用都沒有問題
唯一有一點奇怪的是,用灰階掃瞄完的存檔只能用TIF或PCX
以前使用時可以直接存為GIF或JPG

難道說,以廠商的角度來想是這樣的嗎?
他們寫出來的驅動程式可以向下相容,所以Vista向下到XP?
不過如果底下選擇了作業系統為XP的話,會推薦使用2000的驅動

而且這家印表機,除了雷射以外,噴墨的都沒有提供LINUX/MAC的驅動
難怪在歹完的市場做的不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