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4日 星期日

往事.5

打電動對我來說,最主要是省錢、省事、尋求成就感的打發時間方式
但是我不大能理解那些喜歡線上遊戲的人的想法

很久以前,我想不出是幾年前了,某天到便利商店買些吃的
結帳時看到,有個遊戲擺在櫃臺上,就只有一張光碟片、少少幾張說明書,跟一張序號卡
好像只要30元吧,100點大概是玩1個星期左右
找了個當時的玉女明星代言,電視的廣告也看不出到底在玩些什麼
那時家裡剛裝好512K的ADSL,那就直接來試試看

遊戲一開始只有3種職業,分配在一個地圖的3個地方
地圖非常大,但是無論走到哪都是差不多的景象,在螢幕的一角有一串很長的X/Y座標
讓人覺得就像是在硬碟的數據裡移動一樣
對於玩習慣日式電玩的我來說,乍看之下好像是很親切的系統
HP沒有了,只要原地不動就會慢慢恢復,但這其實只是個陷阱

是的,算點數的線上遊戲,你只要在線上呆的越久,遊戲公司就賺得越多
所以沒錢可以買藥水的時候,除了發呆還能作什麼?
當然有在玩的人會說,可以找人聊天啊,所以其實重點不是玩遊戲而是聊天,這是本末倒置吧?

要使玩家在遊戲留的更久,還有一個要領,到現在都還有用
那就是讓他們很難提升等級,所以很多遊戲都有死亡會掉裝備掉經驗值
當時的那個遊戲毫不留情的,連等級2都可以扣經驗值,這還只是表面上看的到的部分
因為他們的點數,除了以小時計以外,也可以以天數計算,所以100點大概7天
第1天經過、第2天....奇怪,今天的怪物移動的速度比昨天快?
昨天打兩下還可以跑開,今天會被追上,同等級的怪物生命值都比玩家還高,被追上就是死路一條
最後昨天拿到的裝備跟經驗值就一起還給伺服器
遊戲公司認為玩家今天最好是休息,花兩天的點數時間其實來玩一天就夠了
就像是遊戲公司幫遊戲開了作弊碼,其實玩遊戲的人是在被遊戲公司玩才對
當然有在玩的人會說,可以組團打寶練等啊....我說啊,現實生活中不能選擇自己的角色
難道連個遊戲都得要跟人打關係、言聽計從才行嗎?我沒有這麼喜歡現實的人類生活

經過這麼多年,其實上面提到的很多地方都有改善,我在很多廣告裡看過
像是「開放時間內經驗值n倍」「在XXX,你就是主角」等等
畢竟是廣告語聽聽就好,我還是不喜歡線上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