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0日 星期三

毒男看新聞 10

開頭語:
其實很早就想寫這系列,只不過我怕被吉,這年頭濫用訴訟的人實在太多,所以這系列我自身的原則是
一、不去論斷當事人的是非對錯
二、文章創作,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今日的新聞是:

檢舉魔人被暴打! 鄰居群起圍毆抓耙子


檢舉鄰居違停犯眾怒,結果正義魔人慘遭圍毆!網片上網後引起熱烈討論,有人認為抓耙子被打活該,尤其會搞到鄰居群起動手,應該是做了什麼犯眾怒的事;不過更多人認為,動手打人就是不對,一張罰單了不起幾百至幾千,但動手打人至少要賠幾萬,得不償失!

網路熱傳一段影片,一名男子遭到一群至少七、八個人圍毆,據影片顯示,被打的男子只有一人,他似乎在解釋「如果你們沒有違停,我檢舉也不會…」但話沒說完即被反嗆「講三小」然後即被圍毆。據了解,動手的鄰居似乎不滿違停屢被檢舉罰款,邊動手邊罵「惡質」;由於被打的男子仍未示軟,堅持自己沒錯而且強調「錢也不是我罰你們的」、「那你們就不要違規呀!」又被第二度圍毆。


隨後,因為被打男子的家人出面勸架,肢體衝突稍緩,而這些氣憤的怒罵「天天被檢舉」、「要檢舉時,為什麼不通知一下移車?」、「 我們現在不好好說,那他之前對我們為什麼不好好說?都要用檢舉的」;在影片中還顯示,除了動手的,其他圍觀的也有人在罵「白目」,似乎是整條巷子的人都對被打男子有所不滿。

影片上傳後,大多人都認為恐怖,「私刑正義愈來嚴重,這代表台灣人不信司法」、「雖然我也討厭抓耙子,但動手就輸了,願告好告滿,拿到錢後搬新家」、「這群人真的很笨,動手一定要賠錢,真是笨慘了」;有網友表示,事發在高雄大寮,有一種說法是檢舉的男子自己也違停,但他還天天檢舉鄰居才會犯眾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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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毒男與世無爭的標準來說的話,我這輩子都絕對不會違規停車嗎?不可能
所以什麼情況下我會去檢舉違停?把車停在我家門口、併排害我開不出去的我會去檢舉

但我不會去逛整條路的然後每一台違停都拍照檢舉

就算我現在都搭公車捷運ubike出門上下班,我也不會認為說我沒車啊這些違規違法的人就是該死

但是在PTT的風向卻完全是相反,就好像一夕之間大家都變成絕不會違停的守法駕駛?
30年前汽車數量遠遠沒有目前的多,但是現在的道路紅線卻遠比30年前多太多
如果說所謂的法治社會就是大家用法律去互相勒對方的脖子的話
那這樣的社會也只不過是個披上法律文字的原始人部族而已吧